第68-NQ/TW號決議標誌著對私營經濟觀點的一項顯著轉變:該領域被確立為經濟最重要的驅動力之一,目標是在2030年前至少有20家大型企業參與全球價值鏈。乍聽之下,這無異於一聲號召:讓越南企業壯大、飛得更高,並具備與國際集團競爭的實力。但棘手的問題隨即浮現:這20隻「鶴」究竟是憑藉市場實力成長,還是仰賴政策提供的「發射台」?

因為「領頭鶴」既是機遇,也是競爭難題。在資金、技術、土地、創新及市場拓展方面的支援政策,固然能協助企業加速發展;但該決議同時也要求確保公平競爭的權利。但若優惠措施的設計缺乏透明度,事態便會變得諷刺:政府雖希望培育出足以帶領整個群體前進的大型企業,但若「領頭鶴」過於龐大,且缺乏足夠實力與之競爭的對手,市場便有淪為少數熟悉企業專屬「遊樂場」的風險。
因此,值得關注的問題不僅僅是哪家企業將成為「領頭鶴」,而是遊戲規則是否足夠公平,以讓新的「鶴」得以湧現。一個強大的經濟體不僅需要幾家巨型集團;它還需要數百萬家企業有機會成長、競爭並在失敗時,不會因特權而受阻。第68號決議設定了2030年達到200萬家企業的目標,並預計私營部門對GDP的貢獻率將達到約55–58%。因此,成功的關鍵不在於是否數滿了20隻「鶴」,而在於當牠們展翅高飛後,越南的經濟天空是否仍足夠寬廣,讓其他飛鳥得以翱翔。










